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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50年來,用打屁股的方式來管教孩子的現象越來越少。但大喊大叫呢?幾乎所有人還是會不時地對孩子們嚷嚷,即使是那些知道這么做沒用的父母。吼叫可能是當今為人父母者最不明智的行為。

    在經常大喊大叫的人家,子女的自尊心往往較弱,抑郁的比例更高。2014年發表在《兒童發育雜志》(Journal of Child Development)上的一項研究表明,沖著孩子大喊大叫會產生類似于體罰的后果:焦慮、壓力和抑郁程度增加,行為問題也隨之增加。

    在你為人父母的經歷中,你有多少次在對孩子嚷嚷后想過“嗯,這么做對不對”?

    嚷嚷無助于你樹立權威。這只會讓孩子覺得你失控。讓你看起來軟弱無能。實話說吧,你之所以大喊大叫就是因為你沒轍。嚷嚷甚于打屁股,是父母不知道還能怎么辦的反應。

    但大多數家長——包括我自己在內,發現不用嚷嚷就能度過一天真的很難。關于喊叫的最新研究向父母提出了兩個問題:我應該怎么做?要怎么改掉這個習慣?

    我們在這里討論的,不是你大聲喊叫提醒孩子小心汽車。我們說的是把吼叫作為一種糾正方式。作為一種工具,糾正性的大喊大叫是沒有效果的,不過是對孩子習慣性的嚷嚷而已。我們每天會因為同樣的事情對子女叫喊,而且由于覺得沒有效果,還要越叫越兇。把衣服放好!下來吃飯!不要騎在狗身上!別老打你弟弟!

    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和兒童精神病學教授艾倫·卡茲丁(Alan Kazdin)說,僅僅知道大喊大叫本身不好是沒有用的。它其實并非一種管教孩子的策略,而是你自己的一種發泄手段。

    “如果父母的目的是宣泄,我想消消氣,并且向你表明我有多生氣,好吧,大喊大叫可能是完美的,”卡茲丁說。“如果目標是改變孩子的某些方面,或者在孩子身上培養一種積極的習慣,那么大喊大叫可就行不通了。”還有其他的策略,無需你像瘋子一樣喊叫。

    很多人認為,積極正面其實是一種懶惰的表現形式,就好像那些積極正面的父母根本不會管孩子。但不許嚷嚷需要父母有提前的規劃和紀律,而嚷嚷則不然。

    卡茲丁在推廣一個名為ABCs的項目,它代表著前置條件(antecedents)、行為(behaviors)和后果(consequences)。前置條件是進行提前的設置,具體說,就是在你希望孩子做什么之前,先告訴他們。行為就是父母對行為進行定義、塑造和建模。后果就是當行為得到執行時,表達贊許,做出一種夸張的贊美,同時伴以表示贊同的肢體動作。

    因此,不要每天晚上因為孩子把鞋到處亂丟對他大喊大叫,而是要在早上問他,能不能回家時把鞋子放好。確保你回家把自己的鞋子放好。如果你的孩子把鞋子放好了,乃至能把它們放在該放的地方附近,告訴他這樣很好,然后擁抱他。

    ABC贊美法是一種非常具體的技術。你必須熱情,所以必須在臉上擺出傻乎乎的笑容,甚至舉起手來揮舞。接下來你要用一種非常高興、愉快的聲音,說出你贊美的內容。第三步是撫摸孩子,并給他一些不用語言表達的贊美。這種傻乎乎是它的特性而不是缺陷。它讓孩子注意到伴隨正確行為而來的贊美。這就是重點。

    “我們要養成習慣,”卡茲丁說。“這種做法實際上改變了大腦,在這個過程中,你想糾正的行為,各種鬧脾氣和斗爭,所有這一切都消失了。”此外,他指出,“作為一個副作用,當你做這些事情時,父母的抑郁和壓力實際上會下降,家庭關系會好轉。”

如果孩子表現得更好,那么我們就不會大叫。如果我們不大叫,孩子就會表現得更好。

    擁有這樣一個系統的美妙之處在于,它不是在孩子做了壞事之后做出反應,不是等他們搞砸事情然后生氣,相反,你有一個明確的計劃。但規劃需要父母這邊的自律,而且很難。“我們知道人類有所謂的消極偏見,”卡茲丁說。“用心理學術語講,這叫‘正常’。這是大腦里的一種東西,通過進化,我們對環境中的負面事物非常敏感。”

    大喊大叫是我們固有的本能。這是一種進化的生存本能,取決于那些它要保護的東西。大喊大叫是很難放棄的,因為它讓我們覺得這是為人父母該做的。

    在1960年代,94%的父母使用體罰。2010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,這一數字下降至22%。這可能有很多原因,包括一些兒童發展教育者的影響。但肯定有一個原因是,如果有一種更有效的方式來改變孩子們的行為,而且不涉及暴力的行為,那么打孩子的原因就會消失。如果不起作用,為什么還要打屁股?這同樣適用于大喊大叫:你為什么要大喊大叫?這不是為了孩子好。

    最終,紀律技巧必須是有效的,要讓孩子在一天之中做你希望的事情、不做你不希望的事情。贊美是有效的。而懲罰是無效的。